编者按:垃圾的处理问题是未来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工作重点,是生态文明的主要攻坚点。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时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多亿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制为基础、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截至2016年底,青岛市年产生活垃圾309万吨,平均日产垃圾近9000吨,生活垃圾的年均增长率约为13%。虽然在过去的10多年里,青岛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究其原因,市民参与度低是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瓶颈”。为此,2017年10月20日,市科协组织近百名中日两国相关专家学者及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就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的两国专家学者共同交流了垃圾分类处理经验和做法,其中日本京都市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对提升我市垃圾分类实效具有明显的借鉴意义。现综合各位专家发言,结合日本京都市垃圾分类处理的成功经验提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分类意识”、“完善奖惩机制,强化市民分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市民参与行为”等措施建议,以进一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效果,现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一、我市垃圾分类现状
(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2013年青岛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这是为垃圾分类处理专门设立的地方法规,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在《青岛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青岛市"十三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等规划中,也充分统筹考虑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明确到2020年末,实现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终端处理装置不断完善。
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必要保障和基本条件。2012年,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该项目总投资6.94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可使原生垃圾减容90%以上,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随后,青岛市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厂来处理主城区产生的餐厨垃圾,该项目为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200吨,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采用技术成熟的高温厌氧发酵处理工艺,在实现餐饮垃圾无害化的同时,还可以从垃圾中提取生物柴油、生物质燃气等能源和资源,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于2000年底选择湛山小区开展以废旧电池回收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这是我市乃至全省首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小区。2003年在市北区(原四方区)和李沧区5个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开始新一轮的垃圾分类试点;2011年,我市在原市内四区选择不同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通过以上的探索,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意识初步建立,密闭化、分类化收运体系建设初步开展,适应生活垃圾分类的多元化终端处置体系基本建成。在此基础上,我市按照“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共创岛城生态文明”的主题,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食品加工企业等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分类”为突破口,按照“源头分流与分类相结合”和“大类粗分,干湿分离”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了第四次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在全市推进供餐单位餐厨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的同时,选定市南区作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区域,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在持续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较大。垃圾分类收集效果一直不稳定,有些试点区域甚至出现倒退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宣传普及工作不到位,市民参与意识不足。
目前我市在倡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方面只是告诉市民垃圾要分类放置,在宣传垃圾分类时只是很浅显的告诉市民生活垃圾大致分几类,宣传工作缺少规划、方法简单、有大而化之之嫌,导致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清、分类知识一知半解,参与分类意识较薄弱,一些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基本上还是“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运输”的状况。此外,向市民开展系统、全面、长期的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活动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缺少固定的科普宣传场所、未建立专业的科普宣传队伍、很少开展系统的科普宣传活动等,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也不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
(二)奖惩机制不健全,市民缺乏参与动力。
从小范围试点到大规模推广,垃圾分类在我市已经走过10多年历程,但不可否认,由于缺乏激励约束机制,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市民的主动分类意识还没有养成,许多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缺乏积极性。绝大多数人认为垃圾分类投放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应该政府负责,于己无关。缺少必要的激励手段和奖惩机制,市民参与动力不足。
(三)管理体系不完善,市民参与行为不规范。
目前,我市现行垃圾分类回收主要是由城管部门负责,所有的工作都是城管局一家在单打独斗,缺少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给市民这个垃圾排放主体的感觉是垃圾分类与自己无关、就是政府自己的事情,因此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缺少市民有效参与的机制是难以实现垃圾分类目标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制约了垃圾资源化处理行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另外,目前我市多数区域的垃圾收费归纳到物业费里面一并收取,很大一部分市民认为“垃圾处理费我已经交了,我排放多少垃圾,你们都有义务收走”。这种思维模式不利于实现垃圾源头减量。
三、日本京都垃圾分类的主要做法
日本开展垃圾分类工作30年,目前日本全国主要城市的垃圾资源化率已接近20%,垃圾的最终填埋量仅占排放量的16%。以京都市为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对生活垃圾中的玻璃瓶、塑料瓶分类回收,实行垃圾收费制度。在此基础上,京都市开始构建循环型社会,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在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垃圾精细分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持续不断的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意识。
一方面,竟都是政府制定计划,持续不断的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如发表一系列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漫画,在垃圾回收点放置具有垃圾分类形象的玩偶,将废旧的小型家电制成金牌奖励给表现良好的家庭。定期组织负责垃圾清运的职工与市民一起清扫垃圾,对市民进行全面、彻底的垃圾卫生宣传活动。另一方面,为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开始实行生活垃圾指定收费专用袋制度;该制度实行后,市民对垃圾问题的关心程度、自备购物袋等一系列有关垃圾减量的行动比例有所增加,京都市生活垃圾量明显减少,市民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二)建有完善的垃圾分类减量推进体系。
政府下设的各环保站点作为面向市民的行政窗口,为市民提供垃圾分类减量方面的公共服务。京都环境保护活动中心作为专业的垃圾分类减量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围绕垃圾分类开展教育活动,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志愿者、传递垃圾减量理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京都市垃圾减量推进会议由行政部门、市民团体、民间企业合作运营,致力于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科普宣传、活动支持和技术指导。在健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京都市面向市民和社会团体、中小学生等开展系统、全面、长期的科普宣传活动,所有的科普宣传服务都是免费提供,且明确了经费来源,保障了活动长期广泛开展。
(三)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使垃圾减量分类成为市民义务。
1970年,日本政府通过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1986年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对焚烧生活垃圾的设施作出具体规定。20世纪初,为了构建循环型社会而开始推进以减少垃圾产生、再利用、循环利用为核心的3R政策,颁布了《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近年来,颁布的《节约之星条例》,有效推进了垃圾减量对策的实施。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使垃圾分类成为市民义务。
(四)分类方法科学细致,回收体系健康有序。
一方面,制定详细的垃圾分类规则,包括分类方法和送交时间与地点。每一类的垃圾都必须放入京都市指定的垃圾袋里,在规定时间放到规定的垃圾回收场所,餐厨垃圾也不能随意投放。另一方面,不同种类的垃圾去向不同。垃圾被分类收集后,纸制品被送到造纸厂,用于生产再生纸;饮料容器等被分送到相关工厂,成为再生资源;废电器等被送到专门公司分解处理,提取可再利用的贵金属等;可燃垃圾焚烧后作为肥料;不可燃垃圾经过压缩无毒化处理后作为填海造地的原料。
四、提升我市垃圾分类效果的建议
(一)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分类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切实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义,深刻认识其经济价值、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才能真正产生垃圾分类的强烈意愿。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标语及市民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等方式,立足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基层一线,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宣传,使市民深刻认识到垃圾分类对自身的好处并具有一定的垃圾分类知识,逐步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增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二是把垃圾分类纳入学校教育,注重从娃娃抓起,通过中小学教育,强化垃圾分类意识的普及。从幼儿园、小学到大学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教育,采取课程学习、举办讲座、社会实践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活垃圾分类的知识,进而通过“小手牵大手”,举办“今天你分类了吗?”等主题宣传教育,带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发动各种社会资源,发挥NGO等作用,设置可以长期开展垃圾分类科普教育的专业教育课程,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减量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减量分类方法、培养垃圾减量分类志愿者,提高全社会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四是我市应率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办法》,按照不同社会人群,有针对性的对市民开展垃圾分类科普教育活动,要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垃圾分类科普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必须有专业机构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必须培养有志于此项工作的志愿者共同推进实施。
(二)完善奖惩机制,强化垃圾减量分类意识。
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来强化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以利诱民,以制服民,以确保政策的长效执行。一是应出台《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及处罚条例》。《条例》应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且可操作性强。应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及立奖罚责任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在前期每月为居民发放印制单位编号的免费垃圾袋,对每月每个网格单元有超过10%居民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第一次给予网格管理者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给予考核不合格处理,同时对网格内的住户处以相应的处罚。二是要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保护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要设立垃圾分类推进专项奖励经费,对垃圾分类业绩突出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给予相应的“示范家庭”等荣誉称号,在相关信息公开栏上公开表扬。同时,建立家庭环保积分卡,每次按类投放垃圾均可获得一定环保积分,达到一定积分的家庭可兑换超市代金券、生活用品(包括毛巾、肥皂、洗衣液等)和旅游景点门票等,让积极按要求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奖励,改变之前“分与不分一个样”的情况。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市民参与行为。
一是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垃圾分类制度,适时调整我市的垃圾收费标准,以有效促进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市民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各类生活垃圾按照可资源化程度制定收费细则,费用实行月结算制度。如纸制品、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以统一价格按量进行回收,禁止私人收购转卖;对有毒有害垃圾免费回收。可首先在垃圾分类取得良好成效的示范小区试推行。二是实行定期回收垃圾制度。政府应制定垃圾分类一览表,将家庭生活垃圾进行细致的分类;为便于阅读,使用直观具体的小图片;指定每种垃圾收集袋的颜色收集对应种类的垃圾。对垃圾定期回收,根据市民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垃圾回收时间,回收周期为一个星期。三是建立监督管理平台,实行监督举报制度。要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建设,明确市民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完善监督举报机制,由单向监督转变为环形监督。同时,由居委会负责召集本社区内环保意识较强的居民成立监督小组,不定时到垃圾回收点指导和监督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情况,时刻提醒居民要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编辑:荆春杰 审核:姜森)